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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十四岁了

日期:2020-03-03  浏览:6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施行十四周年纪念日。


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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