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潘文中、潘玉群到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以继承何甜(女,1926年12月2日出生,于2023年10月20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遗嘱继承的财产为:何甜遗下的账号分别为3602061516030827018*、3602024916030253051*、3602061516000418703*、3602061516001184464*、3602871801003513504*和帐号为3602065601006516169*的中国工商银行存款及属其个人所有的其他一切财产。何甜于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公证处立有公证《遗嘱》 [编号为:(2010)粤穗荔内民证字第15764号]。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何甜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杨冰、严丽芳
联系电话:8123626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486号和业广场1303室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