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NG NG CHIEN HWA(中文译名:吴坚华)向我处申请办理其父亲WU KAI WEI(中文译名:吴开伟)(男,1929年9月22日出生,生前住广东省广州市,于2023年11月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死亡)、其母亲WU AI JU(中文译名:吴爱菊)(女,1934年7月10日出生,于2023年2月18日在加拿大死亡)的遗嘱继承权公证; WU KAI WEI(中文译名:吴开伟)与WU AI JU(中文译名:吴爱菊)于2011年5月25日在广州公证处立有公证遗嘱,遗嘱中所指定的财产包括:座落在广州市东山区执信南路120号的房屋。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WU KAI WEI(中文译名:吴开伟)与WU AI JU(中文译名:吴爱菊)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陈小姐、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69605、8356960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十一楼三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