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当事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本单位已采取加强通风、消毒等多种措施。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现决定自2月3日(星期一)起,前来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均需配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检测异常(超过37.3摄氏度)的当事人,建议及时就医,待体温恢复正常后再来办理相关业务。
请广大当事人理解并积极配合。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