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公 证 处 发 展 历 程
起 步
广州市公证处成立于1953年12月24日,当时正是新中国成立不久,百废待兴的时刻,为顺应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广州市公证处应运而生。虽然当初公证处的规模小、公证人员少、没有经验可循,但老一辈公证人披荆斩棘,积极摸索,勇于改革,为后来者开辟了一条前进的道路。
从1958年起,由于受到左倾思想的错误指导和“文化大革命”给社会主义法制带来的全面破坏的后果,中国的公证工作实际上已开始受到严重的削弱和破坏。直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着重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公证工作才与其他法制工作一样,得到拨乱反正,进入了全面恢复和再发展时期。
发 展
邓小平同志南巡之后,位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毗邻港澳的广州市公证处,凭着优越的周边环境,积极宣传、推广公证服务,公证业务迅速发展,公证种类、数量都有了很大程度的增长,公证处的办证数也从成立之初的第一年——1954年,每年办证千余件,发展到如今年办证量超过十万件,在稳定社会、维护公民权益、促进金融流通等方面充分发挥公证服务的法律证明和监督作用。
广州市公证处在业务拓展方面,勇于摸索,敢为人先,一直是同行业中的佼佼者。早在八十年代末就已拉开了房地产公证的序幕,在土地使用权招标、转让、商品房预售、出售、按揭、工程建筑合同的签订、工作进度监督等方面摸索出了一整套公证服务措施;九十年代初期,我处率先为经济活动主体提供信用保障,确保交易安全,并且通过公证,为经济主体审查合同,提供参考意见,有效预防、减少纠纷,使国家公信力的作用发挥在经济活动中。
壮 大
跨入新世纪,公证处的办公环境和硬件设施建设有了巨大的变化,开发出具有通用性的公证业务管理集成系统,取代了原先的手工办证;建成信息化管理中心、电子化办证中心、档案数据处理中心,取代了原先简陋的档案库房和设备;实现了远程办公、办证,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这发展、变化的过程,凝聚着一代代公证人辛勤劳动的汗水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凝聚着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的帮助和扶持。
广州市公证处的公证人继续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不断开拓公证业务新领域,扩大公证服务的覆盖面,近几年年办证量均达10多万件,公证项目达200余项公证文书发往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90年代末,广州市公证处办理了首宗互联网资料证据保全公证,迈进了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公证领域。2001年,专门向国家外汇局申请批准设立了外汇提存帐户,已成功地把境外一跨国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一笔44万美金存入了公证处的外汇提存帐户。证据保全公证为不少当事人在诉讼中取得主动;现场监督公证发挥了公证机关的监督作用,确保各现场活动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杜绝不正当竞争的出现。
为了满足公证工作信息化以及新业务拓展的需要, 广州市公证处通过面向社会高学历层次招聘人才,拥有了一支综合素质高、法律知识功底过硬、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公证人员队伍及翻译队伍。
2003年1月,正式改制后的广州市公证处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提升自我,继往开来,再上新征程。
广州市公证处秉承“便民利民、诚信公正、奉献社会”的宗旨,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国际、国内的经济与民事领域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多次被授予先进集体的称号,是全省法律服务行业的“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且连续三年被广州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确定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我们坚信,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强化创新意识,走持续发展的道路,塑造品牌,我们就能实现“在世界范围内处于顶尖位置的公证处”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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