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李沃柱继承)

日期:2024-04-26  浏览:34

兹有李伟豪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以继承李沃柱(曾用名:李旭柱,男,1961年12月14日出生,于2023年4月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死亡)的遗产,申请继承李沃柱遗下的坐落在增城市新塘镇卫山北二路的房屋。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李沃柱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刘淑艳、刘韵怡

联系电话:020-83569615、020-8356953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十楼公证团队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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