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陈东明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以继承陈炳良(男,1946年7月24日出生,于2003年1月10日因死亡在广州市注销户口)的遗产,申请继承陈炳良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新塘镇南安村十五社的宅基地等相关财产。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陈炳良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张妍、刘韵怡
联系电话:020-83512330、020-8356953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十楼公证团队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