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陈慧樱的代理人胡敏慈到我处申请办理继承胡志显(男,1937年6月19日出生,于2021年7月11日死亡)遗产的遗嘱继承公证,所申请继承胡志显的遗产为:坐落在广州市中山大道路二六八号天福阁12B房十六分之二产权、坐落在广州市天河南二路二十八号1303房十六分之二产权、坐落在广州市荔湾路七十八号后座裕兴苑裕华阁第6层04号房屋十六分之二产权。胡志显于2016年11月24日在香港立有遗嘱[见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授予书编号为HCAG013575/2025之遗嘱认证]。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1)你是否持有胡志显于2016年11月24日后订立的《遗嘱》或与你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2)你是否属于胡志显的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3)你是否持有上述房屋不是胡志显所有的证明;(4)你是否持有法院提供的你已就本继承争议予以诉讼立案的通知书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争议立案证明。如你属于上述四种情况或是其中一种情况之一,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朱建文 曹小琦
联系电话:8123626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486号和业广场1303室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