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余广年遗嘱继承)

日期:2026-08-11  浏览:10

兹有林红有、余子珊、余超舜在2026年8月10日持余广年(男,1955年11月8日出生)在广州市广州公证处立下的公证遗嘱,向我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申请继承余广年名下的财产,具体如下:座落在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53号的房屋及车位、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凰北路23号的商铺及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8号之十的车位。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您是余广年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樊倩枝

联系电话:020-8356951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1楼一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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