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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证处:办好知识产权公证 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日期:2024-04-26  浏览:859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自2023年获评全省首批知识产权服务示范公证机构以来,广州公证处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拓展公证服务同比增长1.34倍,维护知识产权创新、创造、应用和保护的良好秩序,促进和保障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优化升级“公证顾问”服务模式,全面跟进企业在知识产权核心竞争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其提供包括专利申请使用法律支持、侵权证据保全、商业秘密保护等多项法律服务内容。在专利申请“空窗期”、设计创新“孵化期”、研发数据“保密期”,为企业从创意构思、制作生产到授权销售的全流程提供公证保障服务。


这次发布的3件经典公证案例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好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二是探索助力知识产权维权新路径,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三是秉持平等保护原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下一步,广州公证处将切实发挥经典案例示范指引作用,深刻把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新趋势新特点,切实为科技创新领域知识产权提供有利有力、有效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声明书公证许可商标共存避免诉讼案


基本案情

某餐饮公司因四个注册商标涉嫌与他人商标近似,被商标局要求撤销。该案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如果近似商标的持有人能出庭声明同意其商标与餐饮公司的商标共存,即可以免予撤销。餐饮公司获知近似商标持有人为某网络科技公司,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一致商标共存。为明确意思表示,经法院同意,网络科技公司向广州公证处申请办理声明书公证。公证员审查材料、梳理法律关系后为当事人起草声明书,列明商标可以共存的原因,明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大部分不同,并且商标共存不会导致混淆误认。餐饮公司持公证书向法院申请撤诉,公证提高了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公证意义

商标的产权价值在于它所享有的声誉。本案中,公证机构作为具有公信力的中立第三方,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在公证法律服务中尽心维护商标权、维护商标信誉,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作用,解决了确认签署方主体身份、固定真实意思表示等实质性问题,对减少诉讼,消除接受声明书当事人疑虑,维护社会诚信,助力企业良性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均具有积极的意义。


保全证据公证助力企业商标美术作品维权案


基本案情

某食品公司发现外卖APP的网络电商使用其独创的餐品、商标、美术作品,决定通过诉讼维权方式处理此事,但担心证据随时被删除,需要尽快保全证据。公证处对当事人浏览涉嫌侵权网络店铺过程采取视频录制、图片提取、保存等方式固定证据。同时着重注意固定侵权电商顾客的网络评价、购买次数,为诉讼赔偿所涉数额计算提供有力依据。

公证意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构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本案,通过保全证据公证能保护网络证据的证明力,确保相关事实材料不会因为案件情况的改变或遗失而无法起到证明作用,及时固定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的保障。


公证保全证据证明技术在先使用案


基本案情

某公司自主研发有一项生产技术,并应用产品生产。由于专利申请周期较长,为预防知识产权纠纷,该公司希望固定生产技术在先使用的证据,预防专利技术被抢先申请。首先,公证员对该公司生产线运行情况、半成品和成品生产现状通过录像和拍照方式进行保全。然后,调取该公司提供的生产技术文字描述、图片及参数设置等详细叙述说明的文档并刻录光盘。为防止技术秘密泄露,公证人员及时封存光盘,并依法出具公证书。

公证意义

公证书在证据效力上具有优势地位,便于解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隐蔽性强和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本案,通过公证对技术使用过程、事实或者相关证据进行提取、收存、固定和描述,确保这些证据更加真实、准确、全面和充分,防止证据灭失或难以取得,提升权利人维权地位,有助于提高案件胜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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