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罗小姐持母亲生前办理的遗嘱公证书到公证处,要求继承母亲遗留的房屋、有价证券、汽车及其号牌。我国继承法规定了继承的遗产范围,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愈来愈多的财产或者权益是否可以成为遗产予以继承,成为了当事人所关心的问题。如罗小姐要求继承的汽车号牌是否可以成为遗产继承是许多当事人极关心的问题之一。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 公民的收入;
(二)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 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后,对机动车进行审查并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可见,机动车号牌是一种行政许可,是对机动车合法身份的一种标识和确认。根据《物权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属于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但号牌本身并无单独存在的空间,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
对于号牌的取得,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杭州、深圳等地需要通过摇号或竞价等方式取得。
转自公证人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