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公证处遗嘱公证出现井喷现象。广州公证处受理的遗嘱公证中,申请人为60周岁以上的占了近九成,老年人成为遗嘱公证的主力军。2008-2013年,广州公证处遗嘱公证年均增长25.5%,是前五年的4.69倍,安心养老和预防纠纷成为老人立遗嘱的主要原因。同时,立遗嘱人群有年轻化趋势,中青年立公证遗嘱的现象有所增多,一些年轻的市民,在出国旅游之前也兴立一份遗嘱,在他们眼里,遗嘱就像保险一样,是给亲人的一份责任和保障。
生前留下公证遗嘱正为越来越多的老人所接受。根据数据分析,现在前来公证的不少老人都是担心昂贵的房产在身后引起子女纷争、担心不稳定的婚姻让子女受伤害,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对抗未来可能存在的变数。
王安(化名)老先生年逾七旬,有两次婚姻,有一个亲生女儿和一个继子。现在他身患重病,一直担心儿女为财产打架。“老伴和子女,手心手背都是肉,还是趁自己还行的时候先作安排,将财产分配清楚,让双方都吃下定心丸。”根据王老先生的意愿,公证员为他“量身订造”的一套公证方案,一份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房产证上可以加上老伴的名字,保证能老有所居。一份遗嘱公证,自己的财产只给子女,防止“争崩头”。
难审的家务事 办不办遗嘱公证区别很大
财产继承纠纷已经成为一个家庭几代人亲情关系的“头号杀手”。按照中国人的传统,子女对继承父母财产存在天然的期待,当遗嘱打破这种期待时,冲突就出现了。孙力说,公证遗嘱效力性和专业性都较强,它的证明力大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能够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邓老先生生前在广州公证处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自己的房子遗留给其中一个儿子继承。当邓老先生去世后,遗嘱公布于世,在六名子女和三名孙子女中引爆了争吵。有的说,“我照顾父亲最勤快,房子应该归我。”有的说,“房子是父亲留下来的,应该人人有份。”有的甚至说,“爷爷立遗嘱时都这么老了,头脑肯定不清晰,遗嘱无效。”原本的模范家庭变成了同室操戈的角斗场。
他们九人一起来到公证处,申请调阅邓老先生遗嘱公证档案。当看到遗嘱公证的录音录像,邓老先生生前在公证员面前确认“房子就留给小儿子一个人,不给别人,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时候,儿孙们纷纷落泪,动容地说“遗嘱公证是真的,我们还是尊重老人家的意愿”。
据了解,法院审理的继承纠纷中未立遗嘱的占87%,市民生前处置自己死后财产的意识不强,没有广泛通过遗嘱公证的方式处理财产,往往为财产分割留下隐患。在继承纠纷中,法院对公证遗嘱的采信率达到97%,说明公证遗嘱在诉讼中绝大多数被采信,公证遗嘱最高效力的稳定性得到司法实践的验证。
转自公证人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