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丽芳在2024年6月13日持李万光(已于2023年11月19日死亡)在2022年5月19日立下公证遗嘱,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继承位于广州市萝岗区天鹿南路与联和南路交界处的天鹿花园自编第C2-1栋第12层**号房(该房是经拆迁原位于慕园北街六巷**号房屋补偿安置所得,安置房购房合同编号:黄迁安购[2012]**号)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您是李万光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黄毅
联系电话:3862850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1楼一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