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方耀辉、FANG XING SU(中文译名方杏素)、FANG DAVID YAOQU(中文译名方耀渠)、FANG YAO ZHONG(中文译名方耀忠)、FANG YAO XIANG(中文译名方耀相)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以继承TAN XUE YU【中文译名谭雪玉,女,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出生,于二〇二〇年四月四日在加拿大死亡】、HUAN XUE FANG【中文译名方焕雪,男,于一九二九年十二月七日出生,于二〇二二年八月六日在加拿大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广州市龙津西路逢源西三巷五号中谭雪玉占有的份额。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TAN XUE YU(中文译名谭雪玉)、HUAN XUE FANG(中文译名方焕雪)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庄若雯
联系电话:83569511、8356950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0楼广州公证处二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