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汪红遗嘱继承)

日期:2024-06-28  浏览:340

兹有当事人汪红珺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汪红珺的母亲汪红(女,一九四七年二月七日出生)于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死亡,她死亡后遗有座落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02号的房屋,汪红生前曾在广州市公证处立有公证遗嘱[(2023)粤广广州第027224号《公证书》],汪红在遗嘱中表示,在其去世后,将依法属于我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动产、不动产、债权等)交由我的女儿汪红珺一人继承,并指定为其个人财产,与其配偶无涉。

如你是汪红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罗晓莹、段景慧

联系电话:020-83569610   020-8356950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十一楼三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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