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何锦华继承)

日期:2024-07-17  浏览:358

兹有陈宇晖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何锦华(男,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出生)于二〇二四年四月六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何锦华的遗产为:依法属于何锦华所有的遗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等)。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何锦华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陈睿君(公证员、梁静媚(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83569605、83569619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437号越城市广场南塔一楼三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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