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陈宇晖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何锦华(男,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出生)于二〇二四年四月六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何锦华的遗产为:依法属于何锦华所有的遗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等)。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何锦华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陈睿君(公证员、梁静媚(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83569605、83569619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十一楼三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