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叶润海、叶润志、叶爱连、叶爱玲、叶爱卿、叶爱芬在2024年10月8日持叶发棠(1932年7月24日出生)、罗秀群(1933年1月4日出生)于2005年5月11日在广州市荔湾区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05)穗荔证内字第1032号、(2005)穗荔证内字第1033号],向我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申请继承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南岸隔塘大街的一处房屋依法属于叶发棠、罗秀群个人所有的二分之一产权。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您是叶发棠、罗秀群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樊倩枝
联系电话:83569515、8356952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1楼一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