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LI LI MING(中文名:李丽明)在2025年3月27日持陈二妹在2024年6月13日立下的公证遗嘱,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继承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107号之七大院5号***房的六分之一产权份额。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您是陈二妹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黄毅
联系电话:3862850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1楼一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