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周三女到我处申请办理继承冼金妹(女,一九三六年八月十七日出生,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冼金妹的遗产为: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幸福二巷7号之一301房房屋。冼金妹生前于二〇〇一年一月五日在广州市荔湾区公证处立有公证《遗嘱》[编号为:(2001)穗荔证内字第13号]。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1)你是否持有冼金妹于二〇〇一年一月五日后订立的《遗嘱》或与你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2)你是否属于冼金妹的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3)你是否持有所处分的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幸福二巷7号之一301房房屋不是冼金妹所有的证明;(4)你是否持有法院提供的你已就本继承争议予以诉讼立案的通知书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争议立案证明。如你属于上述四种情况或是其中一种情况之一,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李冬铭 曹小琦
联系电话:8123626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486号和业广场1303室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