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潘卫红遗嘱继承)

日期:2024-02-29  浏览:292

有叶智聪、叶嘉莹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用于继承潘卫红1952315出生,已于2015年5月1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死亡,生前住广东省广州市)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坐落在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南路115号801房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潘卫红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张雯

联系电话:18011873315、020-8322589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12号德福大厦三楼广州公证处越秀办证处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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