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叶智聪、叶嘉莹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用于继承潘卫红(女,1952年3月15日出生,已于2015年5月1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死亡,生前住广东省广州市)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坐落在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南路115号801房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潘卫红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张雯
联系电话:18011873315、020-8322589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12号德福大厦三楼广州公证处越秀办证处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