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首 页
机构简介
公证资讯
办证大厅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公证研讨
公证风采
联系我们
法律规章
司法解释
公证词典
1
“三家协同”走活创建...
2
党建共建 绽放巾帼芳...
3
贵州省公证员到广州公...
巾帼风采 巧手“生”...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公证...
广州公证处参加社区公...
拼搏进取 奋发有为|...
公证词典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
日期:2012-03-20 浏览:2729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
分享到:
下一篇:
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公证
广州公证远程受理平台
免费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