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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故事100讲丨第50讲:稳定物价 统一财经

日期:2021-04-08  浏览:8308




建国之初,国家面临着严重的财政经济困难。一方面由于国民党政府留下来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另一方面投机资本家乘机捣乱,物价多次大幅度上涨。为此,中共中央和政务院采取一系列坚决的重大措施,对财经经济工作实行高度集中统一。

1950213日至25日,中财委在北京召开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财经会议。会议决定节约支出,整顿收入,统一管理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以实现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物资供求平衡和金融物价稳定。

195033日,政务院第22次政务会议通过并发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决定统一全国财政收入、物资调度、现金管理。同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全党保证实现<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的通知》,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在财经工作方面采取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它奠定了我国财政经济管理体制的基础。此外,国家还采取紧缩编制、清理仓库、加强税收、发行公债、节约开支等措施。这些措施收到明显效果,使财政收支接近平衡,物价日趋稳定。

统一财经和稳定物价,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在财政经济战线上第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胜利。它从此结束了国民党统治时代长期的恶性通货膨胀和物价飞涨的局面,也结束了旧中国几十年财政收支严重不平衡的局面,为安定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创造了必要条件。毛泽东高度评价稳定物价斗争的意义,称其“不下于淮海战役”。国内外那些对共产党能否搞好经济持怀疑态度的人,也不能不表示赞佩,叹为“奇迹”。这证明中国共产党不仅在军事上、政治上是强有力的,在经济上也是完全有办法的。统一全国财经管理,对于集中财力、物力全面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起了重要作用,并由此开始逐渐形成以集中统一为基础的财经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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