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陈国坚先生/女士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以继承陈满盈(于2026年2月5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1、坐落在坑口乡坑口村兰轩里巷20号之一鹤洞公社坑口大队叁生产队[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穗郊字第056340号]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2、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坑口兰轩里20号(广州市集体土地房产证:穗集地证字第0144135号)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陈满盈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伍嘉伟、王嘉
联系电话:13924202100
地址:荔湾区浣花路103号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