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陈锦钊等人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以继承陈兆华(男,1938年7月15日出生,于2024年2月1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广州市荔湾区南漖西社街三巷17号、广州市荔湾区南漖西社街一巷9号、广州市鹤洞区公所南漖乡捌生产队[《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编号:穗郊字第353603号]房屋、坐落在鹤洞区公所南漖乡六生产队【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穗郊字第253206号】。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陈兆华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王思琪
联系电话:020-81405277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公证处芳村办证大厅(荔湾区浣花路103号东宝花园101室)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