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刘金凤遗嘱继承)

日期:2026-03-23  浏览:11

兹有张伦全2026年3月23日持刘金凤在2023年4月20日立下公证遗嘱,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申请继承刘金凤占有坐落在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63号大院38号***房的产权份额。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您是刘金凤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黄毅

联系电话:3862850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1楼一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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