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比选邀请函

日期:2026-04-13  浏览:21

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关于【诉讼服务】对外聘请律师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关于律师诉讼代理服务。

二、项目背景介绍:案件性质为侵权责任纠纷诉讼。

三、诉讼法律服务内容

1、代理委托项目的诉讼,包含但不限于:一审阶段起草答辩状、整理证据材料、递交相关法律文书,接收相关法律文书,代为参与庭审并发表答辩、质证意见,提交证据材料。二审阶段起草上诉状、整理证据材料、递交相关法律文书,接收相关法律文书,代为参与庭审并发表上诉、质证意见,提交证据材料。

2、根据委托项目的进展,及时出具进展报告。

3、代理费用:一审阶段代理费用限价为6.5万元,二审阶段代理费用限价为3万元。(注:代理费用包含办案所需的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复印费等,但不包括由委托人承担的诉讼费、送达费等)。超过限价的比选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四、对律师事务所的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10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3、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提供优质服务。

5、律师事务所获取的案件相关信息、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等均属于我处的保密信息,承诺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复印、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

五、对服务律师的要求

律师事务所需指派2名律师提供服务,且其中1名律师诉讼经验丰富,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服务律师近3年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律师获取的案件相关信息、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等均属于我处的保密信息,承诺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复印、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

六、比选文件要求

1、律师事务所简介,并提供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近三年未受到行业处分的证明;

2、服务律师简介,并提供服务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近三年未受到行业处分的证明;

3、诉讼代理服务费用报价;

4、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

5、比选文件需每页盖章,信封需封印。

七、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等事宜

1、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18:00。

2、递交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1楼业务指导(复查投诉)部。

3、递交方式:通过快递、同城快送或电子邮箱方式递交。

4、本项目将最终选定一家合适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获选后以电话方式通知获选结果,未获选的不再通知。

八、委托人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丘先生、董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69498、020-83569567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1楼业务指导(复查投诉)部

电子邮件:gzgzc@163.net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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