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彭志辉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用以继承彭树棉(男,于2023年4月2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财产为坐落在广州市芳村区冲口路陇西四巷X号房屋中属于彭树棉的份额。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彭树棉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谢丽嫦
电话:02081405277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3号101室东宝花苑广州公证处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