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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陈智雄遗嘱继承)

日期:2026-04-17  浏览:30

兹有当事人林穗华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林穗华的丈夫陈智雄(男,1960年5月6日出生)于2019年9月19日死亡。陈智雄于2019年5月2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陈智雄生前所立遗嘱内容如下:

陈智雄是坐落在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从桂里坊八巷X号的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之一,占有二分之一产权。上述房屋其名下产权份额虽以陈智雄名义登记,实际上属于其和妻子林穗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夫妻共有财产。在其百年归老后,上述房屋其应占有的产权份额全部交由他的妻子林穗华壹人继承,并指定为其个人财产,任何人不得争议。

如你是陈智雄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段景慧

联系电话:13925450015   020-8356950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十一楼三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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