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张炳金继承)

日期:2026-05-28  浏览:9

兹有胡美婵于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向我处申请办理张炳金遗产继承权公证,申请继承广州市海珠区的房屋。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您是张炳金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冯天宝

联系电话:8356954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1楼一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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