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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证处赋能破解监护困局 ?助力打通残疾人权益保障最后一公里

日期:2026-05-19  浏览:4

    近日,广州公证处妥善办结一起智力残疾居民监护权确认公证事项,为困境残疾人权益保障构建了兼具合法性与可操作性的实现路径,彰显了公证制度在民生保障领域的制度价值与实践效能。

    当事人小刘(化名)现年41岁,系智力残疾人士,为独生子女,未婚无子女,父母分别于2023年、2024年相继离世,祖父母、外祖父均已在早年过世,外祖母年事已高且常年居住在养老院已无监护能力。因自身认知能力受限且在父母双亡后越发严重,无法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生活不能自理,不能与人进行有效交流,不能独立或配合他人处理自己的事务。获悉情况后,属地街道居委会第一时间牵头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多部门启动联动处置机制,协调小刘的叔伯、舅姨等近亲属担任监护人,但过程中陷入僵局,部分亲属明确表示无能力承担照料责任,有监护意愿的亲属因对监护职责边界、法律责任范畴认知不清存在顾虑,导致监护人始终无法确定。监护权缺位直接导致小刘的必要医疗救治无法推进,日常起居缺乏专人照料,生存权益保障面临现实困境。

    为破解监护权确认僵局,街道居委会向广州公证处提出协助申请。接获诉求后,经办公证员第一时间启动特殊群体公证服务绿色通道,赴社区开展前置实地调查,全面核查小刘的家庭结构、婚育状况、近亲属范围等核心基础事实,迅速厘清问题核心症结:小刘的姨母具备监护意愿和照料能力,仅因对监护制度的法定权责、权利保障规则认知不足存在顾虑。针对该堵点,公证人员先后4次通过电话沟通、上门面谈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工作,一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监护制度相关条款,向其详尽释明监护人的法定职责范围、权利行使边界,以及配套的权益保障规则,从法律层面消除认知误区;另一方面结合小刘的实际照料需求开展情理疏导,最终让小刘的姨母彻底消除顾虑,同意依法承担监护职责。

    为确保监护权确认司法程序符合法定要件,公证人员依法助力构建完整证据链条。查阅退管办人事档案时,在跨度达50余年的小刘父母档案中逐页查阅,历时三小时完整核实他们的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子女情况等关键信息;随后到档案管理部门调取小刘父母的婚姻登记档案,取证后第一时间完成信息交叉核实;赴社区居委会核实小刘的婚育、健康状况时,专门向日常服务小刘的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其生活习惯与照料要点,同时就姨母担任监护人事宜依法征询居委会意见。在完成全部事实核查程序后,公证机构依法定程序固定了小刘姨母自愿担任监护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其将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保护小刘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郑重承诺,依法出具公证书。

    经办公证员表示,公证员走访多个部门花大量时间开展核实,是为了在原始人事档案和现实生活中确认小刘没有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法定范围内的监护人。这种公证的核实,能确保这份公证书在未来面临财产处置或司法实践中,具备不可推翻的排他效力,从而切断所有潜在的法律纠纷隐患。

    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在后续司法程序中得到充分体现。在小刘姨母向法院申请宣告小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采信了公证文书所载全部事实,审理周期较同类常规案件缩短50%,大幅提升了监护权确认的司法效率。目前,小刘已顺利入院接受治疗,日常起居得到专人照料,各项合法权益均处于有效保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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