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街二十七巷17号房屋权属人: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三元里街道办事处需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街二十七巷17号的房屋权属人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街二十七巷17号房屋权属人支付房屋征收补偿款。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三元里街道办事处于2026年8月11日将¥2365940.56(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伍仟玖佰肆拾元伍角陆分)提存于我处。
我处根据相关规定,向你方公告发出本通知,请你方于上述提存款提存之日(2026年8月11日)起五年内,持身份证原件、街道办出具的相关文件及协议、本通知书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到我处领取(最终领取金额须经征收部门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权属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27号首层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