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以下简称“采购人”)于2026年7月14日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及官网发布了《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法务大厦业务用房装修工程监理项目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对原公告相关内容作出如下补充:
一、补充内容
(一)关于报名程序的补充说明
原公告“五、询价文件获取及报价文件递交”已设置报名环节,现进一步明确:报名是本项目参与报价的必经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单位,其递交的报价文件不参与询价。
(二)关于报名情况的公布
截至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8日18:00),共有6家单位报名。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为使潜在供应商充分了解上述补充内容,现将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1个工作日,调整如下:
原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10时00分
顺延后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0时00分(顺延1个工作日)
递交地点及其他要求不变。
三、其他事项
(一)本补充公告为原公告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公告中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二)本补充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及官网(http://www.gz-notary.com/)发布。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