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潘相遗嘱继承)

日期:2026-09-15  浏览:5

兹有潘肖玲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用于继承潘相男,202695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坐落在荔湾区鸿雁路房屋和东漖镇茶滘村民委员会股份的分红及收益若干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潘相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伍嘉伟

联系电话:020-31024832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3号东宝花园101室公证处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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