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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6-09-21  浏览:39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现对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公证处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地点:越秀城市广场、越秀办证处、东山办证处、白云办证处和其他指定的办公区域

项目预算:约140万元。

服务范围:承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全流程招标代理服务,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组织、资料归档等全环节工作。

服务期限: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招标工作完成。

中选方式: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进入摇号候选名单,通过随机摇号确定中选单位。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或招投标代理服务等相关业务。同时,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信息备案,须提供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三)人员要求

报名单位须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须近3年内至少担任过5项物业服务类或其他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报名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不少于5名从业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物业管理专业或其他管理专业)或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上述5名从业人员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带电子签章或业务章的缴费明细,缴费单位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报名单位须在承诺书中对此作出承诺。

(四)业绩要求

报价人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过至少5项物业管理服务或其他服务招标代理项目,每项的项目采购预算 / 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元及以上。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服务合同复印件;②招标公告发布截图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等能够证明项目已完成招标程序的佐证材料。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管理或服务属性等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的,可另行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五)信用要求

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报价文件中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最终以采购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于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服务内容

中选单位须提供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招标方案;

2.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3.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4.回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5.依法从广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6.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合规开评标场地,组织开展开标、评标活动,并配合我单位代表参与评标全过程;

7.组织开标、评标;

8.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9.发送中标通知书;

10.移交项目招标代理档案;

11.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它事宜。

四、报名方式与材料要求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5时3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2楼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仅限“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不接受同城快送或跑腿)。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不予受理。

五、报名文件编制要求

1.报名文件须编制规范、签署合格。

2.报名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另附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存储载体为 U 盘或光盘。

3.报名文件须用不褪色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4.正本与副本装入同一密封袋,封口处须以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作无效处理。

5.外包装应标注“项目名称”“报名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单位”等字样,不得留有可添加或抽取文件的空隙。邮寄件外包装同样需标注上述信息。

6.报名文件中所有材料(复印件、截图等)须清晰可见,模糊不清者作无效处理。报名文件须附材料目录(附页码)。

报名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6.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或招投标代理服务等相关业务);

6.2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

6.3从业人员证明材料:

6.3.1不少于5名从业人员的名单(格式自拟,须包含姓名、职务、从事招标代理工作年限等信息)、职称证书;

6.3.2上述从业人员中,至少提供以下能够证明其招标专业能力的材料之一(复印件):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评价证书;省级及以上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或能力考评证书;原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省级及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招标采购类能力证明文件;

6.3.3上述不少于5名从业人员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带电子签章或业务章的缴费明细,缴费单位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6.4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6.4.1.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内至少担任过 5 项物业服务类或其他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需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性);

6.4.2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供以下能够证明其招标专业能力的材料之一(复印件):具备管理类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职称评审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持有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同等效力的物业管理服务能力证明文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人社部门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4.3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带电子签章或业务章的缴费明细,缴费单位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6.5近三年内独立承接过至少 5 项物业管理服务类或其他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且每项的项目采购预算 / 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对应项目的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6.6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6.7承诺书(见附件1);

6.8报名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六、资格审查与中选产生规则

我处将在报名截止后,组织专项评审小组对所有提交材料的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自动进入摇号候选名单。

若入围合格单位数量≥3家,将在我处指定会议室组织随机摇号,全程由我处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从候选名单中直接摇取1家单位作为本项目中选招标代理机构。

若入围合格单位数量不足3家,我处将视情况调整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公开选取。

摇号产生的中选结果将在官网(http://www.gz-notary.com/)上发布中选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选招标代理机构向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中标人收取。计费基数以施工中标金额为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参考费率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代理服务费最终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按上述费率计算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中选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将评标场所服务费、评标专家劳务费等不属于招标代理服务范畴的费用计入代理费用。

说明:以140万元为例,按上述费率计算约为:100×1.5% + (140-100)×0.8% = 1.82万元。实际金额以最终施工中标价为准。

如本项目因故取消或中止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时充分考虑此风险。

八、其他事项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不承担报名人参加本次报名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如因故取消或中止选取活动,报名人无条件服从,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采购人对本公告及报名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2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569529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9月21日





附件1:

承诺书

本公司参与广州公证处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的报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报名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人员信息、信用记录等)均为真实、有效、完整;

2.提交本承诺书之日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公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本公司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且上述人员均未同时在两个以上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5.本公司已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本公告的全部要求,如中选,承诺能够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6.如上述承诺内容不实,本公司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报名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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