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刘翠婵女士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以继承刘咏周(男,于1955年10月16日出生,已于2020年6月15日报死亡注销户口)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御鹿街123号402房的房屋、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68号37号车位。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刘咏周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郑晓晓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