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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望闻问切”化解难题 当事人赠送锦旗表达感激

日期:2023-08-28  浏览:1554

    被继承人的母亲是先于还是后于其死亡?当事人称父亲只有一次婚姻,为什么档案显示有两个妻子?被送养的姑母现身在何处?

    一系列疑问让公证员叶倩筠对经办的一起继承公证案始终放心不下。错综复杂的继承关系和当事人口中模糊不清的事实在公证员的不懈追问下终得以拨云见日,水落石出。




细心“望”   认真“闻”

公证员发现疑点



    姚女士的父亲2017年去世,遗留房屋一处,她向广州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基本齐全,但继承人的范围仍需证明材料加以核实后确定。

    “您父亲有几次婚姻,有几名子女,您的祖父母还健在吗?”叶倩筠问道。

    “我父亲只有一次婚姻,我母亲还在。我共有三兄妹……”当谈到祖父母时,公证员看到姚女士欲言又止。

    “我的祖父母已经去世了。”姚女士边小声说边低下头。

    叶倩筠进一步问:“什么时候去世?”

    “不记得。”“我父亲的遗产跟我祖父母有什么关系啊?”

    见姚女士没有说出祖父母的具体情况,叶倩筠耐心释法,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中国公证协会《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被继承人有无其他继承人、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事实是否属实是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重点审查的事项。

    “如实说明情况,有助于更顺利地办好公证书。”叶倩筠晓之以理。

    “我的祖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姚女士说得略显含糊。

    公证员认真倾听,努力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搭建理解和沟通的桥梁,尝试更多地了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信息。


巧妙“问”   精准“切”
抽丝剥茧理清关系


    “您父亲的人事档案在哪个单位?”“您祖父母去世的具体时间知道吗?”“有没有见过或听说过祖父母生前事?”“如果遗漏继承人,会引起矛盾纠纷甚至打官司。”公证员通过提问促进与当事人的交流,鼓励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

    在耐心引导下,姚女士才说,她的祖父很早就去世了,但是她的祖母晚于其父亲去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像姚女士的这种情形,她的父亲去世后,她的祖母未实际取得遗产又去世了,其应该继承的份额,可以由姚女士健在的叔父、姑母转继承。

    “您祖母生育几个子女?”“只有我爸和我一个叔父。”

    “您的叔父还健在吗?他有几个子女?”“比我祖母去世早,有三个子女。”像姚女士这种情况,她的堂兄妹将代位继承。

    事情变得复杂起来。如果不帮当事人梳理好法律关系,往后法律风险叠加,容易引发产权纠纷。于是,公证处派调查员到姚女士父亲生前单位核实人事档案。

    调查核实却出人意料。调查员发现姚女士的父亲人事档案中记载还有一位胞妹。除生父母外,姚女士父亲有一位养母,生父养母均先于他死亡。在不同年代的履历表的配偶一栏显示有两位妻子,一位是陈某,一位是何某。这些与姚女士之前提供的信息相互矛盾,有的甚至姚女士没有说明。

    《公证法》明确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也就是说,当事人也有积极配合审查的义务。即便是老百姓递交了证明材料,公证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疑点,也必须针对疑点再进行调查核实。

    经办公证员决定扩大核实范围。到姚女士母亲陈某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核实,档案记载曾用名为何某。查阅姚女士叔父人事档案,确认其生育三名子女。公证员向姚女士反馈,她的父亲有一位胞妹。

    “我确实有一位姑母在梅州,早年被送养。我以为她没有继承权。”姚女士对自己一时不了解继承规定而没有充分说明情况表示歉意。

    公证员一面表示理解,一面安慰姚女士公证处将依法办理,努力预防纠纷。

    至此,该继承公证的继承人范围基本确定,涉及三代八口人。公证事项办理可以推进到签署法律文书阶段,但是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些当事人分别居住在广州、深圳、香港、梅州四地。有的年老、有的工作忙、有的只会听说方言,很难在同一时间来到公证处。

    于是,经办公证员拟写了相关法律文书,建议在内地居住的,各自到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文书签字公证。在香港居住的,可以联系当地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当这些法律文书从不同地方寄到公证处时,姚女士继承父亲房产的公证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面锦旗    一声感谢

是群众对公证最好的肯定


    “以前对公证不了解,有了这次体验让我改观,公证是一个严谨的过程。”拿到公证书后,姚女士感慨地说。她将一面印有“尽心尽力办实事 热情为民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叶倩筠手上。小小的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公证员的感激之情,也代表着当事人对公证工作的认可。

    叶倩筠表示,继承公证中各类关系盘根错节,家家情况都不一样,具有个体性、复杂性,必须严谨,对所有疑点都要一一查清问明,这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其他继承人负责,更是对法律和历史负责。

    公证是预防性司法制度,公证的根本职能是预防。公证审查就像一个十分严谨的“办案”过程,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正因如此,公证员必须要对老百姓负责,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将风险预防在先,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广州公证处以准确核实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强化使命担当,耐心细心做当事人工作,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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