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办公厅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居民身份证公证、营业执照公证可以“跨省通办”。这是进一步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的服务措施,旨在提升公证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减少群众的时间和成本。
“跨省通办”不受地域限制
当事人申请办理属于“跨省通办”范围内的公证事项,无需回到户籍所在地或特定地区办理,可以选择就近或方便的机构进行办理。
哪些公证事项可以“跨省通办”?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申请人申请办理学历公证、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证明公证、居民身份证公证、营业执照公证可以“跨省通办”。
公证书用于涉外或涉港澳台的,当事人应当向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公证机构办理。
有哪些快捷途径申办公证?
1. “跨省通办”的公证事项或可以网上申办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可以登录广州公证处微信服务号,在底部菜单栏选择“网上申办”,然后按指引操作。
2.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在越秀区仓边路42号,广州公证处实行值班接待,方便市民办证。该公证大厅也是“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国境内)”公证联办窗口。
办理“跨省通办”公证事项的清单材料
(温馨提示:本清单明确的是当事人应当提交公证证明材料的范围,是公证审查的基础材料,公证机构要依据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审查责任)
· 学历、学位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学历证明或学历证明。
· 驾驶证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驾驶证。
·(自然人申办)纳税状况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纳税证明。
· 居民身份证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当事人亲自申请并提交证明符合国内委托代理诉讼、登记等事务;委托代理境外诉讼或非诉讼事务,到境外参加资格考试等申办用途。
· 营业执照公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公章(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需要公证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