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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经验教训 规范执业行为 狠抓质量安全 推进公证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日期:2017-05-17  浏览:5765

  

516日下午6时,广州公证处利用下班后时间,召开紧急会议,通报近期执业规范和公证质量情况。广州公证处主任韦翠坚要求全体公证员汲取经验教训,规范执业行为,狠抓质量安全,推进公证工作健康顺利发展。广州公证处党委书记汤白云通报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国立公证处违法案件情况。广州公证处副主任孙力、丁毅、郑文敏、张昱出席会议。全体公证员、中层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公证执业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和谐问题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公证服务秩序,助长歪风邪气,自毁事业前程和家庭幸福,损害行业整体利益,务必正确认识,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规范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忧患意识,认真检查,自我剖析,对存在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会议强调,规范执业是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公证质量安全无小事。规范执业和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压舱石和生命线,是持之以恒,驰而不息的头等大事。随着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公证的作用和影响也越来越大,要在公证执业中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不准未履行公证受理、登记、审批等程序私自出具公证书,不准为虚假的公证申请人或者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不准违规收费,利用办证谋取私利或者向经办人、中间人支付回扣、介绍费等,不准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要毫不动摇地遵守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一是调查核实制度。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根据办证细则或指导意见,应该进行核实的或者对其有疑义的,一定要履行好职责。二是出证审批制度。要严格把关,不得随意迁就,明确承办人和审批人之间的责任,杜绝只批不审现象。三是重大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对于重大、疑难的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不得擅自受理、出证,应提交处里集体讨论决定。四是请示汇报制度。对于重大、疑难公证事项,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五是公证质量评查制度。要严格对照省厅下发了《公证案卷检查评分办法》,定期组织自我检查、交叉互查,处里开展公证质量大检查,将公证质量与业绩考核挂钩,及时发现问题,规范执业行为,消除执业隐患。六是统一收费制度。按照规定收取公证费,实行收费定价单制度,主动告知当事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监督。七是廉洁自律制度。严明公证员与当事人的关系,与中介组织、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要保持相当距离,确保公证员清正、公证处清廉、公证法律服务清明。

会议组织学习了《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会议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将会议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出席的公证员进行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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