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出席大会开幕式的共1953人),代表着全国4600多万名党员。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外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党外副主席、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96人列席了大会,并有中外记者(其中包括1名台湾记者)400多名采访了大会。这些,在此前的历届代表大会上,均属首次。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二大以来,九年时间,我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的指引下,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决而有步骤地进行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国防、外交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其中以经济建设尤为突出。1986年同1978年相比,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家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平均收入水平都大体翻了一番。过去的九年成为建国以来经济发展最旺盛、 国力增长最迅速、人民生活得到改善最多的时期。它开辟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党明确认识到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此基础上寻找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了继续发展这种良好的局面和深化改革,中共中央决定召开党的十三大。
大会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审查中央顾问委员会的报告;(3)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4)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5)选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新一届的中央顾问委员会,新一届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邓小平主持了大会开幕式。
赵紫阳向大会作了《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工作报告。报告共分7个部分:(1)历史性成就和这次大会的任务;(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3)关于经济发展战略;(4)关于经济体制改革;(5)关于政治体制改革;(6)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7)争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胜利。报告指出,这次大会的中心任务是加快和深化改革。改革开放是振兴中国的唯一出路,是人心所向,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报告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指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如下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并且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报告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客观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的任务是,逐步摆脱贫穷、落后,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工业国;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根据这个理论,报告明确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条基本路线,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改。它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继续、丰富和发展,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精辟的理论阐释。据此,报告分别提出了发展经济战略、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改革开放中的党的建设、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等诸方面的基本方针。此外,报告还规定了6个方面的长远性指导方针。
中共十三大正式提出了中国分“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生产力所要解决的历史课题,是实现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我国的经济建设,肩负着既要着重推进传统产业革命,又要迎头赶上世界新技术革命的双重任务。完成这个任务,必须经过长期的有步骤的努力奋斗。”中共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体分三步走。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一九八○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实现。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
赵紫阳主持了大会闭幕式。
大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还首次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了由175名中央委员和110名候补中央委员组成的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出了由200人组成的中顾委和69人组成的中纪委。
1988年9月,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将改革和建设的重点放到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上来,强调在治理整顿中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维护党的纪律。
1989年是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常的一年。这一年的春夏之交,在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的共同作用下,极少数人利用学潮,在北京和一些地方掀起了一场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政治动乱,当时担任党中央总书记的赵紫阳犯了支持动乱和分裂党的错误,以至局势越来越严重,终于在北京地区发展成为反革命暴乱。在这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斗争中,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采取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和一系列果断措施,坚决平息了这场政治风波。接着,于1989年6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四中全会。
十三届四中全会是在党和国家命运又一次面临抉择的严重时刻召开的。全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形成了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全会强调:“要继续坚决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继续坚决执行十三大确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必须毫不动摇,始终一贯地加以坚持,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必须一如既往地贯彻执行,绝不回到闭关锁国的老路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