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告

关于撤销(2023)粤广广州第131635号 公证书的决定

日期:2025-10-21  浏览: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经我处研究决定,撤销(2023)粤广广州第131635号公证书。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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