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告

关于撤销(2019)粤广广州第055100号 公证书的决定

日期:2023-03-31  浏览:1960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我处研究决定,撤销(2019)粤广广州第055100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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