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告

关于撤销(2017)粤广广州第124950-124954号公证书部分内容的决定

日期:2023-11-24  浏览:1785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处经研究讨论决定,撤销(2017)粤广广州第124950-124954号公证书中涉及陈香茹委托的证明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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