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梁碧琴、梁碧莹、梁瑶章、梁宪章、梁琰章、李瑞涞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以继承梁汉强(男,1926年10月1日出生,于2022年12月25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死亡)的遗产,所申请办理继承的遗产为:被继承人梁汉强是坐落在黄埔区茅岗村江贝北四巷20号对面的上盖房屋的被拆迁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编号:茅岗拆补协(2013)第0290号】,上述被拆迁房屋是被继承人梁汉强与配偶李瑞涞的夫妻共有财产,各占二分之一的份额。上述房屋拆迁后,安置了以下房屋:(一)江贝二街3号2904房;(二)江贝一街2号306房;(三)茅岗西华一街6号楼1706房;(四)江贝一街2号3206房。上述《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项下的权益及实际占有的房屋依法属于被继承人梁汉强与配偶李瑞涞的夫妻共有财产,各占二分之一的份额,上述财产二分之一的份额是被继承人梁汉强的遗产。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梁汉强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庄若雯
联系电话:83569511、8356950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0楼广州公证处二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