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梁君丽遗嘱继承)

日期:2024-11-08  浏览:475

兹有当事人李景良、李艳萍、李景裕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李景良、李艳萍、李景裕的母亲梁君丽(女,1959年1月8日出生)于2024年9月11日死亡,梁君丽于2021年6月18日在中华遗嘱库立下一份见证遗嘱。根据梁君丽生前所立遗嘱:在其去世后,她的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公路侨乐街64号x房的房地产中她个人的份额及她可能继承的份额由李景良继承;她的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沙太路牛利岗南街2号首层x号的房地产中她个人的份额及她可能继承的份额由李艳萍、李景裕平均继承;她的银行账号:6217 0033 2004 2456 67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长堤支行,户名:梁君丽)中的存款、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现金、其他存款以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由李景良、李艳萍、李景裕平均继承。

上述人员继承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如你是梁君丽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段景慧

联系电话:13925450015   020-8356950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十一楼三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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