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张锡顺、张晓丽向我处申请办理死者张宏志(男,一九四八年五月五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3025194805052217,于2023年5月19日因死亡被注销户口)遗产的遗嘱继承,所申请遗嘱继承的遗产为:座落在广州市白云区观涛街3号401房的房屋、座落在广州市白云区观澜街8号地下二层B2237车位、座落在广州市白云区观涛街9号1101房的房屋、座落在广州市白云区观澜路8号地下二层B286车位。
张锡顺、张晓丽均称以下情况均属实:张宏志生前只有一次婚姻,其配偶程桂华健在。张宏志与配偶程桂华共生育三个子女,分别是张晓丽、张锡顺、张艳丽,没有其他子女。张宏志的父母亲均先于其死亡。张宏志的继承人中没有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员。张锡顺、张晓丽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张宏志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和张锡顺、张晓丽所称上述情况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李学玲
联系电话:8322589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12-214号三楼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