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潘丽婵女士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以继承邓伦(男,1937年2月9日出生,于2013年1月14日在广州市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桂花路17号701房的房屋中属邓伦占有的份额(即二分之一)。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邓伦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魏园园
联系电话:020-28388019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27号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