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林锦添遗嘱继承)

日期:2025-07-03  浏览:9

兹有叶丽琼向我处申请办理其丈夫林锦添(男,1956年9月17日出生,于2025年3月2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死亡)的遗嘱继承公证。林锦添生前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华遗嘱库存档的遗嘱(见证人范仲权、周津琳),遗嘱中所指定的财产包括:

一、座落在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4号的房屋。

二、座落在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跃龙新街7号及11号的房屋。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林锦添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陈小姐  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69605   8356960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十一楼三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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