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9年12月6日,毛泽东乘专列离开北京访问苏联。这次访问最重要的目的是废除旧的中苏条约,签订新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以适应中国革命胜利后国际形势和中苏关系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提出新中国的外交政策要实行“一边倒”方针,同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站在一条战线上。新中国成立后,苏联是第一个与新中国建交的国家。
经毛泽东与斯大林的会谈和安排,1950年1月20日,周恩来总理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抵达莫斯科,就签订新约和有关协定举行正式谈判,并于2月14日正式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有关协定。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订,是新中国外交取得的重大成果。毛泽东指出:这次缔结的中苏条约和协定,使中苏两大国家的友谊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得我们有了一个可靠的同盟国,这样就便利我们放手进行国内的建设工作和共同对付可能的帝国主义侵略,争取世界的和平。
从1950年至1951年,新中国不仅同缅甸、印度、巴基斯坦和印度尼西亚四个亚洲民族独立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而且同瑞典、丹麦、瑞士和芬兰四个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通过与这些国家建交,新中国向周边国家传达了睦邻友好的信息,向世界昭示了一个中国的原则,迈出了打破美国对新中国实行遏制和孤立政策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