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何孔辉、邓齐卿遗嘱继承)

日期:2026-02-10  浏览:9

兹有何志添在2026年1月23日向我处申请办理何孔辉(男,1936年9月15日出生,生前住广东省广州市,于2020年1月2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死亡)、邓齐卿(女,1939年1月1日出生,生前住广东省广州市,于2025年12月5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死亡)的遗产遗嘱继承权公证,申请继承何孔辉名下坐落于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荟文三街一处房屋的房屋产权中何孔辉、邓齐卿所占有的产权份额。何孔辉、邓齐卿生前曾在广州市广州公证处立有公证遗嘱[2016)粤广广州第146330号、(2016)粤广广州第146332号《遗嘱公证书》],何孔辉、邓齐卿在遗嘱中表示,将上述房屋其所占有产权份额在其去世后交由何志添一人继承,与其配偶无涉。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您是何孔辉、邓齐卿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段静海

联系电话:020-8356949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1楼三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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