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麦伟民继承)

日期:2026-05-12  浏览:6

兹有张艳玲向我处申请拟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麦伟民(男,1943年4月18日出生,于2024年12月27日在香港死亡)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越秀区高第街的房屋。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麦伟民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张小姐、蔡小姐

联系电话:83569571、8356958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十一楼三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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